修讀相關規定

1.大學部學生可依據〈真理大學學生選課辦法〉第五條之規定,跨學制選修碩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課程。此類學生於進入本校碩士班後並可依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第三條之規定,申請抵免至多二分之一碩士班的學分數。

 

2.本校〈學則〉第六十六條規定:碩士班修業年限為一至四年。故大學部三、四年級學生若有先修碩士班課程且於進入碩士班後申請抵免學分者,仍有可能在碩士班就讀一年即取得碩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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