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獎學金-蘇秉銓獎學金

蘇秉銓獎學金辦法

95年09月19日 系務會議通過
98年04月21日 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1年05月08日 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7年06月12日 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8年11月26日 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 獎助學金宗旨:蘇媛璧女士為感念父母親栽培子女有成,在真理大學統計資訊與精算學系(以下簡稱本系)成立「蘇秉銓先生獎助學金」。本獎助學金為鼓勵本系學生參加專業證照考試、提升學生之讀書風氣、資助優秀清寒本系學生。
  2. 獎助學金來源:
    1. 蘇媛璧女士每年捐贈美金5,000元。
    2. 本項捐贈以學年度為捐贈年度,九十四學年度第一學期起實施。
  3. 獎助學金項目及金額:
    1. 第一項:獎助-獎助通過相關專業證照考試之本系在學學生。前述專業證照考試,包含下列單位舉辦之相關考試:
    • 美國精算學會(Society of Actuaries)及美國產險學會(Casualty Actuarial Society)舉辦之精算人員考試,符合下述條件: (1)通過考試之學生每科獎助金額上限為新台幣15,000元,且不高於該科之報名費。 (2)未通過考試之學生但其分數達五級分(共十級分,六級分為及格時)每科獎助金額上限為新台幣7,500元,且不高於該科之報名費。
    •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管理學會舉辦之人壽保險管理人員暨核保理賠人員測驗考試,通過考試之學生每科獎助金額為新台幣1,000元。
    1. 第二項:資助-資助優秀清寒本系學生,每學年資助金額上限新台幣70,000元。
    2. 第三項:上述獎資助金額得在限額內彈性使用,以達到實質獎勵效果。
  4. 申請資格:
    1. 第一項:通過相關專業證照考試之在學學生係指參加各項考試或成績公布時,具有本系在學學籍者。
    2. 第二項:無力負擔註冊費、生活費,或特殊學習需求之本系在學學生。其申請資助者成績須同時達到下列兩項標準: (1) 學期各科目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且名列該班前五名內,且每科均及格者。 (2) 大一微積分、大二機率統計、大三精算數學成績需達80分以上。本項標準視申請學期而定,但須以修習原班為限。
    3. 第三項:接受第二項資助之學生不得重覆申請非本校提供之獎學金(本校提供之前三名獎學金不在此限) 。
  5. 申請方式、時間及獎資助金核發時間: (1) 申請時間:每學年第一學期於10月20日前提出申請,第二學期於3月20日前提出申請。 (2) 檢附申請表格及相關資料:依第四條所列之資料或考試主辦單位出具之成績通知書或相關證明。 (3) 獎資助金核發時間: 每學年第一學期於11月20日前核發,第二學期於4月20日前核發。
  6. 審查方式:申請名單及獎助金額,經由本系『獎助學金審核委員會』審核後核發。本系專任老師為審核委員,主任審核委員由系主任擔任。
  7. 獎助學金運用原則: (1) 各學年獎助學金核發金額以美金5,000元為上限。倘有特殊情形,應於年度報告中說明且應視專戶餘額斟酌彈性運用。 (2) 當年度之獎助金額、資助金額分別列帳,未使用完畢之款項以專戶存款保存,並依本辦法繼續使用。各年度實施結果應撰寫報告知會蘇媛璧女士及校長(於每年七月底前提出)。
  8. 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陳請校長核定後,自公布日實施;修正時亦同。
 

相關文件:真理大學統計資訊與精算學系「蘇秉銓先生獎助學金」申請表(獎助部份)真理大學統計資訊與精算學系「蘇秉銓先生獎助學金」申請表(資助部份)

 

歷年本系獲得獎助金的同學如下

年度 姓名
112 陳建睿
107 蕭婉云
106 李柏宏、蕭婉云
103 王唐容
101 邱聖惠、王筱淇
100 楊庭語、王筱淇、葉紘睿、王天佐、劉允宸
99 王天佐、王筱淇、陳冠伶、孫琦涵、孫惠美、葉紘睿
98 巫昌益、彭念慈、蔡香鈺、曾怜儒、曾一翔、陳昰羽、葉怡妏、凌璿雅、葉紘睿、王筱淇
97 張睿宏、石凱圯、莊博智、胡美佳、彭念慈、曾怜儒、詹彩妤、張淑涵、葉怡妏、蔡香鈺、江佳勳、侯倩汝
96 陳怡如、鄧有欣、廖俊男、曾一翔、莊博智
95 石凱圯、蔡亞文

 

瀏覽數: